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作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26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资金的情况;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刘卫 吴良卫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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