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8月1日起,四川开通新生儿入户全国范围“跨省通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了。
据介绍,目前,四川省已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完成了系统对接和测试联调工作,且上述省(自治区)已开通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试点,具备业务办理条件。
其他省份的户籍居民离开户籍地,在四川省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均可以向我省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我省户籍居民在外省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的,按照外省开通情况及相关规定执行。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之后,不能中途取消。成功办理新生儿入户的,新生儿信息将录入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后续可以通过本人或亲友代办的方式在新生儿户籍地打印居民户口簿新生儿页,如果急需用证,可以在申请地申请开具新生儿户籍证明。
另据了解,新生儿入户全国范围“跨省通办”服务的申领材料包括: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拟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住证》。
(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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