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夜间,*ST华仪(600290.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7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时任代董事会秘书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华夏时报》记者9月8日致电该公司询问相关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当前运行正常,业务量与上半年差不多,员工数量也没有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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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收盘,*ST华仪报收1.42元,小幅微涨0.71%,总市值10.79亿元。
时任高管收警示函
*ST华仪是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票的证券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显示,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在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仪电气”)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7年度部分风机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部分客户应收账款披露不准确;二是2018年至2022年的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三是公司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况;四是公司未及时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决定书称,华仪电气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孟列、时任财务总监李维龙、时任总经理张学民,时任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陈建山、总经理孙会杰、时任代董事会秘书崔子剑均违反了相关规定。
最终,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华仪电气、陈孟列、李维龙、张学民、陈建山、孙会杰、崔子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华仪电气除此次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外,其六月份、八月份相继因披露违规问题被立案、警示,这反映出该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公司财务、诉讼等均未对投资者据实披露,对此股民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交易时应当持谨慎态度,因该公司违规披露而利益受损的投资者也应及时利用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公告显示,因信息披露问题,上交所今年6月4日曾下发纪律处罚决定书,对公司以及有关负责人给予了通报批评。
已被立案调查
据悉,*ST华仪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仪集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后者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存在难以化解的风险。
9月6日,*ST华仪还发布了《关于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因华仪集团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新增合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0.28万元。
同时,华仪集团管理人已于2023年8月18日向乐清法院指定执行账户支付*ST华仪可获普通债权分配款1817.44万元并经法院确认收到。截至9月6日,*ST华仪存在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9.34亿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8亿元。
公告称,华仪集团的破产清算目前已根据《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方案》完成财产分配,同时随着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存在进一步恶化的风险。
公告还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华仪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不过,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面临退市风险
*ST华仪8月31日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在公司资金短缺、履约压力大等经营重压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19亿元,同比减少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798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05元。2022年同期营业收入约1.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764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006元。
据悉,*ST华仪的主要产品分别隶属于输配电行业、风电行业。其中,*ST华仪的输配电产业始于1986年,主要客户为电网、发电、石化、冶金、轨道交通、房地产、通讯等领域的商业企业用户。而公司的风电产业则从2002年涉足,风电产业以整机制造为核心,逐步向风电场运营、运维、EPC总包、风电场项目开发等产业链下游延伸,初步形成了风机销售、风电工程总包和风电场运营运维、风场开发协同发展的格局。
去年全年,*ST华仪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高低压电器行业占比73.6%,风电占比15.42%,工程服务占比2.44%。
其公告称,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ST华仪的股票于今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如果*ST华仪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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